台中一名12歲女童,2年內蹺家8次,幾天前才被員警帶回家,沒想到隔2天又再度蹺家,睡在學校地下停車場;怪的是,小孩不見了,父母不僅沒有報警找人,連員警把孩子送回家了,女童的爸媽竟然說希望社工把女兒帶到寄養家庭,要把教養責任推給別人。
女童第8次蹺家被帶回派出所,當時員警要她面壁思過,沒想到事隔2天,她再度蹺家。員警:「這你的東西嗎?走,來。」
這次女童躲在學校的地下停車場通道,她為自己準備手電筒應付天黑,學校老師聽說女童又蹺家了,一點也不驚訝。學校老師:「有衣服,還有水。」記者:「回去沒有洗澡喔?」
小女童10幾天沒洗澡,全身又黑又髒,紅色褲子沾滿汙垢,這2天,她只靠一件上衣和一瓶礦泉水過活;員警第9度將她帶回警局,買了麵線讓她填飽肚子。
女童飽受飢餓之苦,雙手還被蚊子叮的滿是包,她到底為什麼要一而再,再而三的蹺家?
女童:「以前也常這樣。」記者:「常這樣?常怎樣?」女童:「做錯事情太嚴重,會被人家打。」
小女童自稱在家得不到溫暖,才會離家出走;但怪的是,孩子已經2天不見人影,父母不但沒報警,連員警主動把人送回家了,女童的爸媽竟然說,要把孩子轉交給社會處,幫忙找寄養家庭。
一個12歲的小女孩,才剛國小畢業,再怎麼不乖,家長豈能放任不管?甚至把教養責任推給別人?社會處除了將請心理醫師協助,也要再教育女童家長,否則12歲孩子成了小小遊民,難保不會衍生更大的社會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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