疾管署今天表示,經1個月調查,消失的31萬劑流感疫苗已找回29萬劑,大多是打了疫苗卻沒申請健保給付,使數據有出入,但新北市三重衛生所仍有1.3萬劑下落不明,恐賠償上千萬元。
監察委員日前接獲醫師檢舉指出,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人員從2015年起虛報流感疫苗數據施打數據,更私自銷毀疫苗,監察委員比對接種記錄和疾管署系統數據,發現全台流感疫苗疑似短少近31萬劑,8月初糾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、新北市政府等單位。
疾管署今天透過新聞稿公布調查結果,強調過去1個多月來,疾管署要求全台22縣市衛生局回報疫苗數據落差原因,發現短少的31萬劑當中,除了新北市三重衛生所的1.3萬多劑沒有接種名冊外,其餘29萬劑都有接種名冊可證實疫苗接種對象。
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受訪時解釋,檢方已經針對新北市不知去向的1.3萬劑疫苗展開調查,如果認定有疫苗遭不當銷毀,將依合約規定要求照價10倍賠償,估計賠償金額恐高達上千萬元。
至於消失的29萬劑為何又失而復得,羅一鈞解釋,衛生所與醫療院所執行流感疫苗接種作業時,需使用疾管署的「流感疫苗管理系統」登記疫苗使用量,每劑可向健保申請新台幣100元接種處置費。
不過,每年要在3個月內打完600萬劑,對衛生所而言是件浩大工程,因此衛生所經常會委託其他衛生所或基層院所等醫療單位協助施打,容易導致4種情形,使疫苗使用量和健保給付的接種量有所出入。
最常見的就是衛生所委託所內、社區或機構接種站協助打疫苗,醫師打完疫苗後,衛生所雖然已將使用量登錄到疾管署系統,但接種處置費是由施打的醫師申請,而非衛生所申請,使得健保和疾管署數據不同,約有17萬劑疫苗符合此情況。
第二,衛生所自行替民眾接種疫苗,但因民眾沒帶健保卡,或是讀卡機設備、連線問題,因此沒有申請到健保費,約有12.2萬劑。
第三種情形是衛生所將疫苗提供給診所等醫療院所,疫苗使用量由衛生所代為登記,但健保費同樣是施打院所的醫師申請,約有2500劑。
最後一種就是衛生所之間互相支援疫苗接種作業,但疫苗使用量登記和健保費申請,並不是由同一個衛生所處理,約有280劑。
羅一鈞強調,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,未來疫苗使用量登記和健保費申請,都將由實際接種單位處理,避免資料不一致,也將增加疫苗管理規定及覆核機制,要求縣市衛生局落實疫苗調撥、稽核、管理等作業。
此外,今年起也開放社區接種站可於網路離線狀況下,藉由讀取健保卡收集接種者資料,避免人工作業出現漏登記的情形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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