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北市立安養院,規定入宿者必須能「自理照護」才能入住,就有許多高齡老人生理機能衰退,需要看護全天候照料時,被迫打包走人,其中一名案例,還是高齡101歲,擔任過蔣夫人宋美齡秘書的李姓女士,這些被迫離開安養院的老人家,將來該何去何從?已經成為目前高齡社會的隱憂。
邊伯伯:「叫我們搬是對不對得起我們?我們又不是那一般的什麼掃把星啊。」
說起話來中氣十足,高齡101歲的邊伯伯,上校退伍打過對日抗戰,住在台北市立自費的安養院,已經10幾個年頭,但現在卻面臨搬家命運,原因就在老人家身體機能衰退,必須看護全天候照料,不符安養院得「起居自理」的規範。
入宿者兒子:「違法的事情是到處都是啊,但是情理法要兼顧,因為你這個合約訂的時候,當初你沒有講清楚。」
要住習慣的老人家打包走人,還有這位同樣101歲的李女士,曾當過蔣夫人宋美齡的秘書,沒結過婚、沒家人照料,拖著孱弱的病體,又該何去何從,社會局趕緊解釋,其實有退場機制。
社會局人員:「我們的長輩呢,如果是到生活自理能力缺損,而且需要人家照顧的時候,是不是可以到長期照顧的機構去,他可以得到比較好的照顧。」
不過有照護的養護中心,價位通常在2萬到3萬之間,房舍是4人一間,對照安養院單人房,一個月才收1萬出頭,老人家當然捨不得搬,只是如此一來,不符資格的人排擠大排長龍的候補名單,況且許多看護,都是不合法令的外籍幫傭來做,法令規範與照顧弱勢之間,成了難解的灰色地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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