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馬路如虎口、行人當心走」部分行人穿越馬路未走在斑馬線上,甚至未注意左右來車及路況就直接闖道,造成車禍悲劇;臉書「臺北波麗士」近日推出宣導影片,剪輯多支行人未注意路況被撞飛的車禍現場,提醒民眾須遵守交通安全,以免發生車禍意外。
臺北波麗士表示,行人行走於道路上時,務必行走於人行道,無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,並提高警覺注意來車;穿越馬路時如有天橋、地下道、行人穿越道需行走於上,不可任意穿越道路、闖紅燈或違反交通規則;穿越馬路時即使自身行向是綠燈,仍應注意轉彎車輛可能因視線死角而未注意到。
另外,視線不佳或夜間出門時應著亮色衣物、配戴反光設備;馬路如虎口,切忌成為低頭族,行走時不要使用手機,注意馬路上的車輛。
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,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300元罰鍰:
一、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。
二、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,或無正當理由,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。
三、不依規定,擅自穿越車道。
四、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遊或坐、臥、蹲、立,足以阻礙交通。
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,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,不予處罰。
影片授權:臺北波麗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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