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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孩3貼遭檢舉開單 母無奈吐心聲:誰來幫我帶?

編輯 何文君 報導
發佈時間:2018/07/26 19:21
最後更新時間:2018/07/26 19:21
圖/《埔里人通通加近來》臉書
圖/《埔里人通通加近來》臉書

南投埔里一名婦人上個月騎車載2個孩子出門,遭到檢舉達人拍照指她3貼還沒戴安全帽,派出所因此開出罰單,讓這名媽媽在收到罰單後相當無奈,感嘆「有誰願意這樣?警察先生還是你要來家裡幫我帶小孩?」

該名母親在臉書社團「埔里人通通加近來」中PO出罰單,表示日前騎車載2個小孩出門,卻被檢舉達人拍照,她坦承「這樣載小孩很危險我也知道!沒帶安全帽我也知道有錯!」但她無奈的是,如果今天是單親媽媽沒有轎車,或是不會開車的媽媽該怎麼辦?

 

圖/《埔里人通通加近來》臉書

媽媽氣憤地說,「就算我今天2個小孩都戴安全帽了!他還是開我前面不能載人!我總不能把一個小孩丟在家吧?」並指出2張罰單,一張超載、一張未戴安全帽,是不同天、不同警察開的,讓她無奈反問警察,「警察先生還是你要來家裡幫我帶小孩?」

貼文PO出後引起網友正反2方爭論,有網友認為「媽媽的辛苦沒人能體諒」、「家裡有小的,又要去接大的,你是要媽媽怎麼辦」、「刻意檢舉太不道德」、「將心比心吧」、「法律規定,6歲以下的孩子,不能獨處,罰款還蠻高的」。

 
圖/《埔里人通通加近來》臉書

而另一方網友認為,「違規是事實,被罰其實也沒錯」、「犯錯就要認,被打就要站好」、「錯了就是錯了,為什麼還要抱怨呢?」、「很常看到孩子坐、站前座結果出車禍死傷都很慘重…前面的孩子幾乎是肉墊…」、「這樣載小孩會害死他的」。

事實上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,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、動物,違法者可處300~600元罰緩,孩童乘坐機車也要戴安全帽,機車本身就是「肉包鐵」,發生事故孩子受到的衝擊一定更高,安全考量仍是第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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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3貼#罰單#母親#載童#無奈#爭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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