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院會今天修正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案,休假計算由「半日計」改為「得以時計」,產假除外;事假增為7天、祖父母死亡喪假增為10天,會銜行政院修正後發布,預計8月上路。
考試院上午舉行院會,審查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、第10條及第19條修正草案。銓敘部指出,為有利於公務人員兼顧工作及家庭照顧,增加用假彈性、營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及回應各界期望等,將每年准給的事假日數增為7日,除產假外,將婚假、喪假及休假改為得以小時計。
銓敘部指出,修正重點包括,事假每年由5日增加為7日,祖父母死亡喪假由5日增加為10日,並增定請畢期限的但書規定,婚假及喪假的計算單位由「半日計」改為「得以時計」;休假單位由「半日計」改為「得以時計」。
銓敘部官員受訪表示,公務員休假制度要與時俱進,根據性平法,家庭照顧假本來就是7天,因此未來事假改為7天,與軍人、教師同標準,超過7天才會扣薪。
官員指出,配偶的父母死亡,喪假是10天;本人的祖父母死亡僅給5天,但祖父母為直系血親尊親屬,配偶父母為姻親,兩者親疏程度不同,所以修正兩者喪假日數相同。
現行規定喪假應於各親屬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,官員說,不同族群辦理喪事儀式若有特殊習俗者,譬如客家人要做對年等,將授權服務機關認定,可放寬休畢期限。
官員表示,目前已通知各公務機關對差勤管理系統做調整,此修正草案通過後,將會銜行政院修正發布,預計8月即可上路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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