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了家具卻拿不到,消保官表示就算是口頭約定,業者也要履行契約,何況消費者已經付完款,因此就看協商過程雙方如何舉證,但不想因此產生糾紛,其他業者提醒一定要在訂單上將品名、顏色、尺寸甚至送貨時間記載越詳細越好,甚至付完款也別忘了拍照或做記號,避免被掉包。
高市政府消保官林輝雄:「書面的約定之外,雙方當事人的口頭的約定都是屬於契約的一部分。」
因為常常雙方有了糾紛,最後動口又動手,根據高雄市消保官統計,106年共有46件家具買賣糾紛,其中訂購後解約的就有22件、品質問題21件、其他問題也有5件,但可不是每次糾紛都是賣方有問題。
其他家具店員工:「不付款的客人還是會有遇到,貨到後藉故身上現金不夠,但是後續就會連絡不上人,有時候遇到強硬要我們販售,可能就是現金拿在手上就幫你搧風。」
另外像是福利品或出清品也是售後無法退換貨,而活動贈品退換後更是要記得繳回才不會被當成奧客,畢竟有事前完整的溝通才能避免事後糾紛,造成買賣雙方關係緊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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