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廠商會利用,送百貨禮券或超商禮券來當噱頭,吸引民眾參加;不過,真的得到這個好康,可能要注意了,國稅局認為禮券同等現金,因此廠商只要把這筆帳,列為「中獎獎金」的名目就得課稅了;一名吳先生,只是因為推薦好友購買新款手機,收到電信公司1000元的活動禮券,結果收到扣繳憑單才知道,還得要多繳這一筆。
TVBS記者蔡沛玲:「拿到超商禮券,你可能會覺得很方便,但是你可能不用太開心,因為它也要課稅。」
台北市一名吳先生,拿到扣繳憑單,當場傻眼,因為這一張的課稅名目,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1000元。
原來是吳先生參加某電信公司的iPhone分享活動,推薦一個人就可以獲得1000元超商禮券,原本以為拿了好康,卻得要列入年度所得,連民眾都覺得不可思議。
民眾:「不至於生氣啦,會覺得有點瞎,你問我個人,我是覺得不太合理。」記者:「不合理在哪裡?」民眾:「不合理,因為我覺得它是商品,就是我一定要買你家的東西,就是買你家的禮券,然後再去買你家的東西,然後現金是每個地方都能去買。」
走訪國稅局一問才知道,原來禮券同等現金,所以必須並入所得課稅;只是,看看網站,並沒有特別註名清楚。
業者為了促銷,不只送禮券,保溫瓶、電風扇等等,也都會被申報課稅;如果不想要被扣上這一筆,只要跟活動廠商,申請「扣繳更正」,國稅局就會把這筆稅金,退給你。
國稅局大安分局課長林錦時:「簡而言之的話,不是『免稅所得』的話,就是所得列別的更正,還是要併到綜合所得來課稅。」
報稅結束,倒數計時,稅捐稽徵處,民眾大排長龍,如果看到這種,爭議性的扣繳憑單,很抱歉,還是得先申報,等到國稅局看到扣繳註銷才會退稅,只是想等這筆錢入帳,恐怕等得7月以後了。
◤2024年末運勢解析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