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吳先生因為先前工作發生工安意外,導致腿部受傷,因此今年2月向醫療器材店買了一台電療器,沒想到才買3個月就故障2次,電流強度甚至會亂跳,他根本不敢再使用,不過向店家訊問退貨時,業者卻以「鏇紐」是消耗品為由只能維修,但消保官表示,若使用有危險之虞,消費者的確可以主張退貨。
明明想用低強度,但吳先生說電療器故障,輸出電流自動轉為高強度,讓他不敢再使用。
當事人吳先生:「整個肌肉都緊繃啊,馬上關掉,關掉一打開又會,試了很多次,試到現在都怕了,不敢使用了。」
現在回想起來還心有餘悸,吳先生表示,先前因為工作時發生工安意外,導致腿部受傷,才會想買一台電療器使用,他說電療器是在今年2月花了8千元和一間醫療器材店購買,沒想到買回家當天就發現插孔不導電,隔天業者換了一台新的,卻在4月底的時候有出槌,鏇紐發生突波狀況,電流強度不受控,這個月初和業者反映想退貨,卻被拒絕。
當事人吳先生:「他還說鏇鈕是消耗品,這個機器是機台的東西,怎麼可以算消耗品。」
吳先生無法接受,除了電流強度亂跳,讓他根本不敢再用之外,另一方面,才買3個月就出現2次故障,使用方便性更大打折扣,才會想退貨;對此消保官表示,如果電療器本身有瑕疵,消費者得在6個月內向業者要求維修或換新,但要是使用上已經產生危險之虞,就可以主張解除契約,和業者協調退貨。
消保官王德明:「如果業者還是認為說,他不願意解約退款的話,那消費者可以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,或者是和消保官申請調解。」
不過週末假日,店家並無營業,因此截稿前無法取得業者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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