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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速10公里挨轟! 連單車都超速

記者 魏嘉良 雲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0/04/04 18:37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一般市區道路,時速大約限制40公里,但雲林古坑一條聯外道路,卻只能開10公里!民眾發現,將近100公尺長的道路,最近新設了4根「時速限制10公里」的警告標誌,問題是,以阿兵哥行軍的速度來說,普通行軍時速大約4公里,快速行軍時速8公里,要求汽車限速10公里,只比人走路還快一點點,車要怎麼開?引起駕駛人反彈。

馬路旁立了一塊警告標誌,時速限制10公里,這裡是雲林古坑鄉東和村,聯外道路最近新增限速,不管是工程車、轎車,還是機車、腳踏車,一律只能開10公里。民眾:「我今天開20、30(公里),30、40而已。」記者:「這樣就超速了。」民眾:「是嗎?哈哈。」

大部分民眾,沒意識到已經超速了,更多車輛像這樣呼嘯而過,限速10公里,結果是所有駕駛人都違規。

10公里究竟有多快?或是有多慢?拿阿兵哥行軍來比較,普通行軍時速大約4公里,快速行軍增加到8公里,也就是說,汽車限速10公里,只比行軍稍微快一些。記者:「轉彎都10公里?」民眾:「對啊,比後面那台機車還慢。」

時速要維持在10公里,真不簡單,連阿伯騎腳踏車都比它快;限速10公里,實際執行很困難,但東和村將近100公尺長的道路,的確規定只能開10公里。民眾:「走路沒看這個啦,沒有在看這個標誌。」

根據了解,聯外道路附近正在施工,工程單位可能要提醒駕駛人注意,才設立限速10公里的警告標誌,或許是出於善意,不過警察表示,道路要設立警告標誌,必須跟鄉公所或縣府報備,核准後還要會同員警勘查,工程單位的作法不合規定,突然要駕駛人減速,也會影響行車安全,限速10公里的標誌,要盡快拆除。

#限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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