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今天表示,勞動部補助雇主設置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,今年第一次經費補助受理申請從即日起到2月28日止。
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,會中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說,今年第一次雇主設置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的相關補助,從即日起受理到2月28日起申請。
根據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第23條規定,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(集)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。勞動部訂定「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」及作業須知,協同地方政府鼓勵事業單位辦理。
孫碧霞說,107年預定受理申請次數為2次,第一次受理補助申請自即日起至2月28日止。雇主設置員工哺(集)乳室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;新興建托兒設施(包括托嬰中心、幼兒園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)第一年最高補助200萬元,設置後可連續5年申請補助,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;另雇主以提供受僱者子女托兒津貼作為托兒措施者,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。
孫碧霞指出,員工哺(集)乳室為103年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修法所新增設施,凡雇主可以提供專用的空間,設置友善員工哺(集)乳場所,一個事業單位不限一處,皆可申請補助設置。
孫碧霞說,有鑑於事業單位設置哺(集)乳室與規劃托兒設施或措施,因涉及托育、教保、安全等相關規劃專業,為增進推動知能,全年預計於各地辦理12場觀摩說明及媒合座談會,並提供免費專家入場諮詢輔導,請事業單位多加運用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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