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斗六的中山國寶三棟大樓,在921大地震時倒塌,經過10年訴訟,最高法院判雲林縣政府必須賠償2.7億,住戶儘管覺得討回公道,但這筆錢能不能拿到手,還是個問題,因為前年林內焚化爐仲裁案,縣政府也被判國賠29億,2起國賠案將近32億,要縣府全賠,恐怕有困難。
當年中山國寶住戶:「時間已經過了,還我們(公道)了。」
住戶苦等10年,921地震國賠案終於勝訴,2.7億賠償金創下921受災戶國賠最高紀錄,他們難掩心中激動,擁抱哭泣,因為大地震這一搖,也震掉了親人的生命。當年中山國寶住戶:「快跑!快跑!」
當年的921地震,他們全是斗六觀邸以及中山國寶大樓住戶,地震後,房屋嚴重傾斜倒塌,變成廢墟,奪走34條人命,當年其中一名住戶蕭先生,還在地震中失去大兒子,住戶認為房屋倒塌原因,是縣府公務員怠忽職守,讓建設公司借牌興建大樓,興建過程中還偷工減料,造成大樓結構耐震嚴重不足,才會倒塌。
案子歷經10年訴訟,最高法院判決雲林縣政府,必須國賠284位受災戶,總共2億7千萬。雲林縣長 蘇治芬:「包括建商,監造的還有建築師,應該負責的人或公司都已經消失,要縣政府概括承受法律責任,我想這個部份不盡公允。」
縣長蘇治芬聽到2.7億賠償金,面有難色,因為除了這起921國賠案,蘇治芬當初宣布停建林內焚化爐,結果達榮公司申請仲裁,雲林縣政府也必須賠償29億,2起國賠案,金額加起來將近32億,該怎麼賠,考驗著雲林縣政府的應變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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