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會上午通過「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」草案,未來私立大學若學生未滿3000人,並連續兩年註冊率未達6成,將被要求限期改善,若無法改善,三年內需退場或轉型;教育部並將編列50億元基金,協助退場。
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,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中表示,因應少子女化趨勢,草案對於辦學績效不佳的私立大專校院,加強監督管控機制,避免學校財團法人藉由轉型或退場,將原有校產挪用或變賣,圖利少數私人或團體。賴清德也指示教育部應嚴肅面對少子化對公立大學的衝擊。草案後續送立院審議。
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說明,草案規定,私立大學若學生未滿3000人,並連續兩年註冊率未達6成,或發生財務狀況明顯惡化、積欠教師薪資3個月以上等狀況,將會被列為「專案輔導學校」,政府將進行輔導並限期改善,要是無法完成改善,該校就必須停止招生,並在3年內轉型或退場。
姚立德表示,草案規定將設置「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」,規模新台幣50億元,目前已有25億元,教育部從明年起將分3年編列預算補足額度。退場基金將用於補助學生轉學所需的交通或住宿費,以及融資給學校資遣教師所需費用等。
姚立德說,私校退場後的剩餘財產,原本依據私立學校法74條規定,可依據捐助章程處理、捐助公私立學校或所在地的縣市政府。但為了避免違背捐資興學的公益原則,依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解散的學校,將排除適用私立學校法,剩餘財產只有兩個用途,第一是捐給轉型退場基金,第二個是捐給所在地的縣市政府。
姚立德指出,105學年度大專院校新生人數為25萬5000人,117年預計將降為15萬6000人,少子化狀況相當嚴峻。目前規定,公立大學的科系如果連續兩年註冊率不到8成、私立學校連兩年不到7成,將核定減少招生名額,未來將繼續分階段調整公私校招生名額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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