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,先前在藥局擔任掛牌藥師和副店長,卻因為晚讀了老闆在LINE群組的交辦事項,最後被以不適任為由開除,曾姓南子不福氣提告討索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,最後才成功拿到65萬元賠償;不過一例一休上路,其實光是一則LINE,雇主可能都得給4小時加費,未支付最高可罰100萬元。
記者錢麗如:「這名曾姓男子就是在這間藥局,擔任掛牌藥師還有副店長,但最後卻因為晚讀LINE,遭到開除。」
事情發生在去年2月,林姓老闆透過手機傳LINE交辦事情,值晚班的曾姓副店長未及時讀取以及回應,隔天林姓老闆私訊說身為副店長卻最後一個回,讓他很不開心,於是先在群組裡公告將他降為店員,半個月過後又以不適任為由將他開除。
我們實際來到總公司卻無人應門,似乎不願再多做回應,而曾姓副店長最後提告討索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,即便公司方聲稱解雇是因為工作怠慢,但卻無法提出證據,最後法官判定,公司方得賠資遣費、失業差額給付等,總共65萬元。
不過一例一休上路之後,光是一則LINE影響層面其實也很大,如果勞工正值休息日,接到主管交付工作任務,而且是當天就必須完成,根據現行勞基法規定,加班前4小時,即便工作未滿4小時,也以4小時計算,也就是說,一則LINE可能就得付4小時的加班費,如果雇主不支付,最高可罰100萬元。
民眾v.s記者:「這些都會控管吧!不可能就是一封LINE就會當加班,很少,(給付的)機率不高吧,(為什麼?),如果高的話,老闆自己就會發了吧。」
勞動部專委王金蓉:「通訊軟體的紀錄,都可以來當作,勞工提供勞務的事實證明。」
現代人依賴手機,交辦事項也靠通訊軟體,一不小心雇主得付加班費或是員工晚讀被炒魷魚,都成了方便之餘的連帶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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