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交通局今天公布統計資料,今年上半年交通違規結案件數中以違停最多,逾18萬件,約占結案罰單1/4,其次是一般道路超速,至於酒駕罰款結案有5620件。
交通局今天公布106年上半年交通違規結案件數72萬多件,其中違規停車最多,其次是一般道路超速60公里以內、未繳高速公路通行費、闖紅燈或紅燈右轉、轉彎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行駛等。
交通局裁決中心主任黃瓊珠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指出,僅次於違規停車的是一般道路超速有13萬件,約占違規結案的18%,她呼籲民眾應避免違停、超速等,以免荷包大失血。
交通局還統計,上半年罰鍰收入7億8000萬元,違規罰鍰來源分3部分,高雄市的車輛或駕駛人被高雄市警察開單者,罰鍰收入5億800萬元,逾6成最多,其次是高雄市的車輛或駕駛人被外縣市警察開單者,占罰鍰收入的2成。
值得注意的是酒駕罰款結案有5620件,罰款收入是6646萬元。
外界質疑高雄市的交通違規罰鍰收入高於其它縣市,交通局指出,106年新北市編22億8000萬元;台北市17億5000萬元;台中市15億8000萬元,高雄市15億元,高雄市並非罰鍰收入預算最高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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