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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寄2年前罰單惹民怨 監理站漏罰4.1萬件

記者 李建瑩 / 攝影 林隆士 報導
發佈時間:2017/08/24 18:05
最後更新時間:2017/08/24 20:17

台中市監理站因為職員疏失,從101年到106年6月份期間,漏開「未保強制險」的舉發單,數量高達4萬1千件,由於追溯期是3年,只要在103年6月以前的遺漏案件,共有1萬7千件都無法追回,造成國庫短收2500萬元,監理站雖掌握車主資料,卻並不會主動開罰,大多是等警察攔查交通違規時,一併查車主有無漏保,對此監理站解釋,要確定車主沒保強制險,還行駛上路,才算違法,另外台中市監理站也強調,今年4月已經補寄2萬4千件舉發單,但有些民眾突然收到2年前罰單,表示幾乎忘了當時遭攔查情況,抱怨連連。


 

台中這名芮先生罵監理站搶錢,他說8月初,突然收到2年前,未投保強制險的舉發單。

當事人芮先生:「很用力的想我104年我做了...,我違規了哪一項東西,也不可能拖到2年多才開。」

違規日期是104年1月6日,監理站補開2年前,漏開的罰單,惹來民怨。
 

民眾拿舉發單,到櫃檯繳罰款,台中市監理站解釋,通常寄舉發單時間,會在車主被警察或路檢人員,攔查後的2個月內,舉發單慢了2年才寄出,原來是監理站人員疏失,公路總局查出,台中市監理站漏開單數量,高達4萬1千件,怎麼回事?

台中市監理站長王淵宗:「因為承辦人員個人因素,沒有把所有應舉發未舉發的的案件,全部抓乾淨。」

台中監理站說已經將人員,調職記過處分,漏開單期間,主要在101年到105年6月期間,4萬1千件全數來自機車,礙於3年追溯期,只能追討103年6月之後的漏罰案,約有2萬4千件,今年4月已經補寄舉發單,但103年以前共有1萬7143件,以最低罰款1500元來算,漏罰金額多達2500萬元。

未保強制險,大多是警察攔查交通違規時,一併查車主有無漏保,監理站掌握車主資料,卻不主動稽查,而是採被動式開罰,監理站對此解釋,沒保強制險還行駛上路才違法,因此需要警察開單之後才開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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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罰單#監理站#疏失#未保強制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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