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購物近年興起直播拍賣模式,但消基會抽樣30家業者,發現其中有22家都標註「不能退換貨」的條目。但在法律上,只要是消費者沒在現場看到商品,都屬於「通訊交易」,必須給7天鑑賞期,讓消費者退換貨,因此直播拍賣也在規範內,違規業者最高可罰30萬。
直播主持人說得頭頭是道,賣起商品不輸電視購物,賣衣服到賣珠寶,各式各樣的粉絲團幾乎無所不賣,卻也成了消費糾紛溫床。
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:「針對這些商品有一些瑕疵、或者是不滿意,而要求要依照消保法的規定,來行使7天鑑賞期的時候,卻發覺影片已經下架。」
直播下單陷阱不少,PO文密密麻麻的文字,其中一條寫著產品規格已說明一律禁止退換貨;另一家甚至還說不能改單不能取消,沒有退換貨服務!但法律上規定臉書直播拍賣,是算通訊交易的一種,根據消保法19條規定,買家理當保有7天猶豫期可以退換貨,但消基會隨機抽查30家,就發現有22家違規。
律師徐則鈺:「消費者只要是在沒有辦法,在現場檢視商品的情況之下進行交易,這就是屬於我們目前法律定義上的通訊交易。」
即使最後是以面交取貨,但買賣契約是從網路下單那一刻就成立,所以不屬於現場交易,符合7天鑑賞期退換貨,違規業者可開罰3到30萬,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也得學會自保,像是購物當下錄影留證,還要確認業者聯繫方式,以免發生消費爭議求償無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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