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春節假期結束了,現在卻傳出旅遊消費糾紛,新北市一名鄭小姐,跟在大陸的家人約好,一起到貴州過節,她上網訂購貴州旅行團,但就在刷卡付了5千元訂金後隔天,旅行社改了行程,她要去的天龍屯堡鎮,被屏除在外,她當下決定解約不去,旅行社卻以食宿、機票無法退訂為由,要求賠償1萬9千元,消保官則表示,旅行社更改行程需要經過消費者同意,旅行社不能要求顧客多付訂金之外的金額。
天然美景配上歷史古建築,這裡是貴州知名景點,天龍屯堡鎮,不過現在卻成了鄭小姐無法跟家人團圓過節的地點。消費者鄭小姐:「過年就只有我一個人在台北。」
原本她跟在大陸的家人約好,一起在這裡過年,在網路上看到1月25日出團的貴州旅遊團,1月11日上網下單,隔天中午刷卡付5千元訂金,但當天下午旅行社卻跟說要改行程,就這麼巧,要去的地點被排除在行程之外,不能跟家人團圓,鄭小姐當下表示不去了,旅行社竟然食宿無法退訂為由,要她多付錢。
鄭小姐:「總共違約金是要1萬9千多,我很驚訝,你知道嗎?而且怎麼可能就是因為我當時,我就已經跟他們說我不去了,而且違約的是他們,因為他們沒有照著行程的部份去走。」
旅行社人員:「如果旅客是因為私人原因,我安排了要跟家人碰面這個因素,公司可能比較不能接受。」
鄭小姐認為旅行社違約在先,覺得受騙,但旅行社表示,原本規劃的景點整修「不開放」才會更改行程,消保官說,旅行社變更契約,得獲得消費者同意,無法履約,責任不能歸咎消費者,不過規劃的景點,是因故不能成行,也不能全歸責旅行社,建議雙方坐下好好談。
◎畫面翻攝網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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