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7萬租房12萬轉租 二房東判刑5月

記者 林奕岑 / 攝影 王經綸 新北市 報導
發佈時間:2011/11/17 13:28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想當二房東賺一手,可要小心吃上官司,在新北市南雅夜市經營皮鞋店的林姓男子,每個月花7萬元租下3層樓的房子,卻當起二房東,以每月12萬元,將1樓和騎樓轉租給何姓女子,正牌房東發現後對何姓女子寄出存證信函,何姓女氣得控告二房東詐欺,法院也認為林姓男子有罪,判刑5個月徒刑。

花了2百多萬裝潢開店,誰知道房東另有其人,何小姐平白無故被原屋主寄了存證信函要她搬走,這才發現和她簽約的林姓男子其實是二房東,花7萬元租3層樓,卻把其中1樓店面和騎樓轉租給她,1個月收12萬,一轉手,就賺5萬元。

記者:「妳當初都不知道他是轉租的?」房客何小姐:「都不知道,他都說房子是他的。」

二房東林先生:「你情我願的嘛,她來看房子也是看那麼久的,我沒有坑她,這裡的房價都是10幾萬起跳的。」

但到底誰有權出租,看契約就知道,林姓男子和原屋主最新一份租約,是從98年9月到100年9月,契約上講明不得轉租,但他卻在98年11月轉租給何小姐,約簽到100年12月,違法超租3個月,被何小姐告詐欺,一審法院認定有罪,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
有人因為當二房東吃上官司,但也有人靠當二房東大賺錢。二房東達人:「如果說以大規模的話,那也許他控制在一個市場上,有2、30間的話,那年薪百萬應該是不會有問題。」

轉租市場大,二房東達人說原本租1層樓一個價錢,但只要花點隔間裝潢費,分成幾個隔間,有雅房也有套房,就可以分租或轉租給更多人,租金往上翻,荷包當然也會賺飽飽,但想當二房東,得要有屋主委任,最好去公證,才能取信房客,也避免糾紛。

◤2024史上最熱一年◢

👉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?

👉半顆高麗菜破百,極端天氣惹禍

👉這4電器吃光荷包!教你省電祕訣



#房東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0804

0.0378

0.11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