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一名婦人上週到花東旅遊,在花蓮超市買了4包長糯米,回家打算包粽子,不過她指控米打開後有藥水味,她將米送到新竹食品檢驗所檢驗,發現裏頭摻有未知品種的米粒,懷疑業者混進口米,不過業者喊冤,說花蓮沒種長糯米,米是從彰化買來的,而且對方都沒有向他們反映,懷疑是被人惡意中傷。
米行老闆娘:「我上面產地一定是台灣。」
指著包裝,米行老闆娘頻頻喊冤,原來彰化一名婦女稱上週到花東旅遊,到超市花了360元買4包長糯米,打算回家包粽子,不過打開後聞到藥水藥覺得怪,把米送到新竹的食品檢驗所檢驗,在40粒米中,34粒是台中秈糯1號,其他6粒不知道品種,依比例看15%摻混米。
米行老闆娘:「我們跟他買的時候就說要100%台灣米,廠商也保證說是100%的台灣米。」
花蓮並沒有種糯米,米行老闆說他們是從彰化買大包裝後再分裝賣,有買賣證明。經營50年,進口米、台灣米都分開,絕沒有混米,而且直到現在對方都沒有打電話反應,還說到底拿甚麼米送驗她也不知道,懷疑是同業栽贓。
農糧署接獲消息也派員前往了解,並且將產品抽驗,結果一週後出爐。
農糧署東區課長嚴靜瑛:「如果業者真的有混的話,是依照他的營業額來做裁處,假設是年營業額100萬以上的話,我們是罰200萬。」
農糧署強調,如果摻進口米可開罰200萬元,另外也提醒民眾,米如果沒有低溫保存可能會有發酵狀況,最好3個月內吃完,確保新鮮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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