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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獨家〉看樣品等同鑑賞 消費反悔沒「退」路

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1/09/27 19:18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買東西不一定都有所謂的商品7天鑑賞期,新北市一位徐小姐,兩個月前在世貿家具展訂了一組特價3萬8的床墊,事後反悔想取消訂單,卻被業者拒絕,她覺得奇怪,明明就還沒取得商品,業者怎麼可以拒絕退貨?向消保官投訴才知道,大型展覽現場都有樣品,消費者購買等於已經看過實際商品才訂貨,沒有所謂的鑑賞期,不能隨便退貨。

買東西下訂單快狠準,只是如果反悔了,可要注意,這名一名徐小姐,2個月前在世貿家具展訂了一組特價3萬8的高級床墊,想取消訂單,卻被拒絕。消費者徐小姐:「前後可能我們一共通了10次電話,訂單有了就不可以取消,一直折衝到後來,他們同意說用1萬1千4,這樣的價格叫我去換他家其他的產品。」

向消保官申訴,答案還是一樣,原來徐小姐在賣場裡看過樣品才下訂單,就等同於已經看過實際商品,因此沒有所謂的鑑賞期,依規定無法退貨。

如果是網路購物,看的是圖片,就有7天的鑑賞期,買手機又有不同的標準,在通訊行挑選的是樣品機,不是實體手機,不滿意照樣可退,雖然規定如此嚴格,但大部分的店家也願意給民眾空間。家具業者:「在我們貨還沒有送到客人手上之前,她如果說有繳訂金,那可能沒收部分訂金,那如果她沒有繳訂金的一個部份,那我們就是做全退。」

還沒出貨,還沒使用過,一切都好談,不過現在徐小姐考慮告法院,替自己爭取權益。

#鑑賞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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