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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人同行送豬肉 2大1小嬰兒不符資格

記者 杜蘊潔 武紹隆 / 攝影 莊勝雄 報導
發佈時間:2016/08/26 18:34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8/26 20:36
圖/TVBS
圖/TVBS

到底帶幼童上餐廳吃飯該不該算進人頭呢?台南有一對夫妻說帶一個不到一歲的孩子上火鍋店,看到店家說2人同行點2鍋超160的鍋品就送豬肉盤,結果店員卻說除非小孩放在店外,否則算3人,讓顧客氣炸了,不過這家店的老闆得知後連忙澄清是員工教育訓練不足,幼童不算第3人,他向顧客致歉。

台南這家平價火鍋店標榜平價、鍋品多樣,店外還公告說2人同行、點160元以上鍋品送一份豬肉,但有一對夫妻po文抱怨說她們點起士牛奶鍋跟蒜香豬肉鍋,每鍋都超過160,但店員卻說他們帶了1個不到1歲的小孩算3人不能送肉,誇張的是,顧客問店員難道得把小孩放店外就算符合規則嗎?結果店家還說對,讓他們氣得不吃走人。

 

火鍋店老闆:「有造成任何消費者的不悅,跟這位小姐說一聲抱歉。」

對於顧客抱怨,老闆出面澄清是當天那名員工認知錯誤,店內規定國小以下孩童就不算人頭,讓顧客以為連不到1歲小孩也算第3人,老闆向顧客致歉,畢竟幼童吃得不多,要算進消費人頭太說不過去。

消保官:「1歲他是不會點1鍋來用餐嘛,他如果要拿這個小孩子的計算成為3位是不通的。」
 

消保官也認為網友抱怨的案例的確也不該把小孩算進去,更何況不到1歲,也難怪這家火鍋店業者給顧客的回應會引發如此大的反彈。

但實際上這家店再問,店家又改口說2人同行帶小孩也符合送豬肉規則,但3個大人同行就真的不行,其實一般餐飲業者對於年紀不大的小孩同行都不會計較收費,畢竟幼童吃得不多,要算進消費人頭太說不過去,消保官也認為網友抱怨的案例的確也不該把小孩算進去,更何況不到1歲,也難怪這家火鍋店業者給顧客的回應會引發如此大的反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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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火鍋店#送豬肉#兩人同行#嬰兒#糾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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