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找來勞資雙方對談,目前規劃出7休1例假可挪移的裁量基準,有4項特例可讓員工連續上班12天。
這4項分別是「符合公眾生活便利」,例如年節交通運輸;第2是「重要年節特殊需求」,像是屠宰工作;第3是「境外工作」,像是正副元首出國、媒體隨行採訪或導遊帶團出國;至於第4項「其他特殊原因」,就像是海底電纜布纜、海上油源探勘等等,這些特例只要經勞工同意,可挪移例假,最長可連上12天的班。
勞動部強調,新規定也會加入喊停機制,而新規定只有少數「特例中的特例」才適用,最快下週四會預告。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