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人習慣在臉書上抒發情緒或是po照片,台北市一家服飾店男老闆和前任女員工,兩人近期在臉書揭露過往地下情,還把當初交往情節寫得鉅細靡遺,內容多達上萬字,家務事搬上檯面,在搜尋引擎上爆紅,但律師指出,在社群網站公開談論他人隱私,恐怕涉及加重誹謗罪,最重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臉書po文抒發情緒或張貼照片,成為現代人生活常態,不過卻有人在網路公開過往地下情,引發言論風波,頁面上多達上萬字文章,字字句句交代和前任小三的相處情形。原來台北市西門町一家服飾店由老闆和老闆娘共同經營,除了實體店面也兼賣網拍,但一名女員工月初在臉書發文,描述做了5年的工作、近期離職的原因,隔幾天,男老闆在粉絲專頁發表長篇大論,坦承多年前和女員工發展地下情,對方不甘示弱,隨即PO文反擊,家務事被搬上檯面,還在搜尋引擎上爆紅,網友留言數爆增。不過在公開網路社群談論三角戀,交往情節寫得鉅細靡遺,看在一般民眾眼裡也有人不太認同。
民眾:「可能會設隱私程度吧,可能不認識的人看不到這樣,不會批評別人,不會寫批評別人的話。」
有民眾認為,即使臉書能設定閱讀權限,但如果是隱私照、文字還是不適合po上網,律師指出,其實在網路社群用文字方式散播他人隱私,恐怕涉及加重誹謗,最重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律師林健群:「以臉書貼文的方式,有毀損他人名譽的情形之下,有可能會有刑法上的加重誹謗罪。」
另外,被害人也能針對誹謗,在民事方面求償金額,畢竟社群網站使用人數眾多,文章一PO出去全攤在陽光下,發文前最好還是先想清楚。
圖/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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