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鑑於2015年,全台亂打110的報案電話就高達35%,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,民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電話,包括110和各分局報案電話,經勸阻還是不聽,將可以處以3天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,新法已經納入社維法修正草案。
員警:「110您好。」
報案電話響起,但電話兩頭就是不說話,三天兩頭就這樣,讓值班員警好困擾。
員警:「不會影響只會造成電話量,愈來愈多別人打進來你沒辦法接。」
經過調查才知道,是一名17歲少年,拿著沒有裝sim卡的手機不斷撥打110,五個月內就打了8000多通,這是日前發生在高雄的特殊個案。
警方依社維法送辦,但因為少年打通後都沒說話,不算謊報獲判無罪,原本警方擔心會為民眾惡整報案電話開先例,但立法院審查社維法,初審通過針對無故撥打110,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是1萬2千元以下的罰鍰。
根據消防法,無故撥打119專線已經規範罰責,但110報案電話卻無法可罰,加上2015年光是無故撥打110報案就佔了35%,有家長擔心小孩誤撥就會被罰,因此草案計劃將再增列,經過警告後無效才開罰,希望有效減少亂打電話,影響報案的狀況一再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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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TVB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