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快過年了,很多應景行業進入加班高峰期,勞動部啟動全台稽查,查到台中一家「物流公司」違反勞基法,過年收的貨物比平常多了一倍,有員工為了趕裝卸貨物,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,物流公司當場被裁罰2萬元。
農曆年前,民眾買吃的、買喝的、買用的、買新的、買送人的,讓貨運這一行2倍忙,一箱箱的貨物堆疊等運送,員工人數一樣,貨物多了兩倍,怎麼處理?當然加班處理,這家物流公司被突擊的勞動部查到,有員工一天上班超過12小時,違反法規。
台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:「2萬到30萬元,因為違反是一個條文,原則上我們裁處2萬元。」
超時上班的員工負責的是裝卸工作,原本下午2點上班到晚上11點,為了過年趕出貨,早上也來加班,一整天下來上班時數12.5小時,雖然有給加班費,但比勞基法規定不得超過12小時而多了30分鐘,當場對公司開罰2萬元。
台中市勞工局人員:「堆置貨物,早上來看貨物有堆的稍微高一點,堆到2公尺。」
除了員工工作超時,勞動部也查出貨物堆積過高等等問題,過年前許多應景行業進入加班高峰期,包括物流倉廚、公共運輸以及零售量販業,勞動部將逐波檢查,確保勞工在過年期間不會被操到過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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