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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店名、賣日本料理 舊餐券須加價遭投訴

記者 羅一心 / 攝影 林隆士 台中 報導
發佈時間:2015/12/10 13:16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6/29 09:35

改店名轉型賣日式料理,原本買的餐券不能用?有消費者在今年11月29日,到台中惠中路一家原本賣義式料理的餐廳,但業者卻說,因為餐廳已經轉型改賣日本料理,原本買的餐券要加價才能使用,消費者不能接受,直批太誇張。業者表示,因與日資合作,成本結構改變,如果到其他分店消費就不用加價,消保官認為,店名雖然改變了,但原本的經營者沒有變,不影響餐券效力,業者必須履約,不應該有特定分店使用限制。


師傅刀工細膩,切下一片一片新鮮生魚片,店內風格已經改為日式風,店名也改了,也很有日本風格,但是就有消費者投訴,11月29日到餐廳用餐,拿出餐券想使用,業者卻說需要額外加價才能用,讓游小姐直批,改了店名就不認帳了嗎?

游小姐去年11月在旅展,買了10張價值4800元的餐券,因為使用期限要到了,她趕在今年11月29日到這家餐廳用餐,沒想到店家卻告訴她,因為店裡轉型改賣日式料理,股東結構也改變,成本也提高了,所以原本的餐券中餐時段要加價100元,晚餐時段則要加價400元才能使用。

業者指出,消費者如果不接受加價也願意依照餐券面額全額退費,不過消保官指出,契約是當初雙方約定好的,不能因為店家更改店名或改賣其他產品就不履行契約,消費者可以要求損害賠償。

#日式料理#餐券#加價#轉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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