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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取貨」會上法庭! 網拍賣家嚴厲簡訊惹議

記者 洪彩綸 / 攝影 鍾尹倫 報導
發佈時間:2015/10/13 19:26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7/04 21:49

不少人有網購經驗,但有消費者下單後,商品寄到超商忘記去拿,收到賣家的簡訊,不只是提醒你趕快去取貨,而是說如果你不趕快去取貨,他們會損失運費,到時候會告上法庭,幾萬元的訴訟費,就得由敗訴者負擔。有人看了簡訊覺得賣家語帶恐嚇,但也有人認為,是不是店家賠太多次運費了,才會措辭這麼強硬!

網路購物買東西,商品寄到指定超商,通常都會先放進櫃子,等待買家領取,但有人差點忘記去拿,收到賣家這封簡訊,提醒如果未取貨付款 ,一定會聘請律師請求運費賠償,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,而且要到台中法院2次出庭,最後法官會判你賠運費90元,以及聘請律師費4萬元。

民眾:「感覺有點太強迫、太嚇人,買完之後下次不會跟他買,有點威脅意味。」

有人認為,賣家簡訊語帶恐嚇,但也有不少人認為,賣家的要求很正常、合理,可能被倒了好幾次,賣家虧怕了。

民眾:「可以對雙方比較好的是,先付錢再寄出去。」

詢問賣家,他說客單價大約2、300元,客人下訂後 ,得先到超商寄貨,繳60元運費,寄到買家指定的超商,到貨時,超商會簡訊提醒消費者,但只等7天,如果沒領貨,商品被退回,賣家得自己去領,如果太忙沒空,7天後東西會被寄到物流中心,要想拿回商品,得再付120元宅配運費。

店家說,一個小皮夾230元,客人拿到貨才付款,如果沒取貨商品退回,最壞的情況,他可能得付兩筆運費,不只耗工沒賺,這一筆交易等於倒賠180元。

民眾vs.記者:「會馬上去領。會馬上去領? 對,但就是不是很友善。」

賣家說,他們有兩款簡訊,評價優良的買家,到期日前還沒取貨,他們會寄出「請盡快取貨付款,否則會損失來回運費」的提醒,但如果是有不少負評,或沒網購經驗零評價的, 才會寄出措辭嚴厲的簡訊,但現在也會評估是否修改簡訊內容,不要嚇跑了所有消費者。

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未經同意不得轉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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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網購#恐嚇#簡訊#運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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