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一名婦人開車上國道,14秒內2次切換車道都沒有打方向燈,被開了2張罰單,但婦人不滿,她認為同路段同時段,應該是一個連續行為,怎麼會開2張單,不過交通隊強調,婦人第一次從匝道切到外側車道,過了幾秒鐘,又從外側車道切到中線車道,確實是2次動作。
白色轎車上了國道,沒有打方向燈,直接從加速車道往外側車道移動,到了外側車道,又沒打方向燈,再往中線車道移動,14秒移動了2個車道,都沒警示後方車輛,被連開2張罰單,共罰2400元。
開車的是一名婦人,家中疑似開設民宿,上午查訪家中空無一人,據了解她對於這樣的裁罰 非常不滿,她說,從匝道切入車道沒打方向燈確實不對,但因為前方有一輛砂石車擋住視線,又立刻切到中線車道,根本是同路段同時間,應該是一個連續行為,怎麼會開2張罰單。
開單的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交通隊,依照時間,婦人在下午5點44分36秒,第一次切換車道,接著44分50秒第二次切換車道,並非連續行為,認定是2次動作開2張罰單,婦人原本上網po出自己被開單過程,希望幫自己討公道,但民眾普遍都認為,國道上沒打方向燈對後車來說 非常的危險,違規就是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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