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計程車司機,載到酒醉乘客,因為車上沒有牙線牙籤可以給他,遭到對方辱罵三字經,氣得直接把他載進警察局,事後要提告公然侮辱罪,沒想到因為發生地點,是在計程車裡,不是公開場合,也沒有第三者,因此不成立,讓他覺得莫名其妙;律師表示,雖然車裡被罵,不算公然侮辱,但如果被害人遭到言語威脅,也能提告恐嚇罪,或是向對方提出民事的精神損害賠償,保障權益。
酒醉乘客搭上計程車,沿路不斷跟司機要牙籤牙線。乘客vs.計程車司機:「你有牙籤嗎?我就跟你說沒有了,你怎麼一直問,我不是要問牙籤啦,我是要牙線,牙籤跟牙線不是一樣嗎?」
明明已經說沒有,但乘客還是不停問,司機被煩到受不了,沒想到這時,乘客突然抓狂。」
乘客vs計程車司機:「我光是聽你說這些話,我就很不爽了,不然現在是XXX,不然你是怎樣,沒關係,來來來,咱們上警局,來來來來來。」
只因為沒有牙籤牙線就被乘客大罵三字經,司機也不甘示弱直接嗆聲,雙方鬧進警局,酒醉男子繼續在派出所大鬧。乘客vs員警:「就備案嘛,就備案嘛,那你要告他什麼罪名你說,我就告他莫名其妙,什麼莫名其妙。」
被酒醉乘客罵粗話已經夠嘔,事後司機想備案提告,這才發現在車子裡被罵髒話不能算公然侮辱罪。律師林士淳:「這是一個密閉的空間,那時候只有司機跟乘客2個人,所以這樣不會構成公然的狀態,可以跟後面這個酒醉乘客,來請求民事的精神損害賠償。」
律師表示,雖然車裡被罵不能提告公然侮辱,但司機還是能提出民事精神損害賠償,為自己討公道。計程車司機:「不理他啊,不會跟他吵架啦,就盡量叫他坐別台車就好。」
遇到類似情形,計程車司機通常選擇和氣生財,不是不理會就是直接請對方下車,但酒醉乘客在車上罵人,不算公然侮辱,計程車司機只能自己搜證,再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,才有辦法保障自己的人格跟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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