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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快訊〉松青賣過期食材!重罰310萬 賠3倍+500


發佈時間:2014/10/22 17:52

臺中市今天臨時食安會議,針對松青超市4家分店販售逾期食材,開罰310萬元,市府消保官並與松青超市達成初步協議,民眾只要憑發票或會員紀錄,即可領取3倍退費金額及500元損害賠償。


#松青超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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