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樣是翻玩包,為什麼嬌蕉包最後會被判侵權,而流淚香奈兒則是無罪?原因就在於,法官認為嬌蕉包是直接把柏金包圖翻印在帆布包上,未經過修改無個人創意,而且商標設計得也很類似,但流淚香奈兒因為把外雙C的LOGO,改成了像在流眼淚,材質也差很多,因此不認為消費者會因此而有分不清楚的情況產生。
柏金包的圖案直接印在帆布包上,這款嬌蕉包藝人大S不但愛揹,更愛到買一堆當婚禮伴手禮,紅遍全台,但最後卻惹得製造商愛馬仕跨海告以違反商標法告上法院,最後被判侵權,不過士林夜市這家包店業者推出的流淚香奈兒,明明也有仿冒嫌疑,為何無罪?
其實兩起案件的法官認為,嬌蕉包把柏金包整個抓下來翻印,沒改等於沒創意,就連馬車LOGO也很像,但流淚香奈兒把外雙C KUSO成流淚的樣子,加上材質不同,而且店內充滿南瓜LOGO,不會讓消費者混淆,所以無罪,其實這家店也有款和柏金包類似的翻玩包,但因為材質商標明顯有差,愛馬仕沒提告。
類似的還有這個日本品牌,同樣也是柏金包外型,但中間加了自己設計的圖騰,也被認定不算仿冒,最近則還有人把速食品牌的紅底黃字大M,拿來做成各式各樣包包,翻玩包業者都惡搞名牌,不過有人下場是敗訴、消失,卻也有人沒事,命運實在大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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