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有位陳小姐投訴,購買西班牙平價服飾之前,詢問過店員,對方強調「全年無折扣」,最後一次購買之後,隔2天再回去逛,竟然發現同樣的衣服開始大打折,讓消費者氣炸,算一算根本買貴2500元,殺到店面要求退差價被拒絕,氣得怒火攻心;但業者強調,應該是員工口誤,本來就有1年2次的過季折扣,陳小姐可以在30天內退貨,重新買折扣衣,但真的無法退差價。
投訴人陳小姐:「這件是3900元,它現在折扣下來變成2400元,價差1500元。」
火大拿著發票,陳小姐快抓狂,12月中旬到1月,前後3次到這家西班牙平價品牌買上衣,購買前明明問過,店員還強調「全年無折扣」,卻在購買後2天竟然打折,讓她怒火攻心,要求退差價。陳小姐:「相當氣憤,跟相當對消費者不公平,居然是用欺騙消費者,只是退合理的價差,她們居然採取的是推拖拉,這樣子不負責任。」
像是這件喀什米爾毛衣,她用原價3900元購買,折扣後只要2400,價差1590元,加上其他上衣,折扣前後價差就高達2500元,不甘心吃大虧,陳小姐殺到店面抗議,向媒體投訴時,保全戒備更森嚴,一旁更疑似有總公司員工,拿手機測錄整段過程,陳小姐不甘被「蒐證」,衝進店裡嗆聲。
陳小姐:「我要她現在把我的相片,當著我的面刪掉。」
折騰一下午,還是沒得退,業者強調,應該是員工口誤,全年本來就有2次過季折扣,消費者若不服氣,歡迎30天內退貨,重新再買有打折的相同產品,但絕不可能退差價,只是先買先享受,晚買才可能有折扣,本來就是零售業的定律,要求快速時尚的業者打包票不能便宜賣,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太過沉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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