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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:泛藍縣市漏發公投單 可判刑


發佈時間:2004/03/17 12:1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還有3天,台灣將舉行公投大選投票,行政院今天說他們接獲檢舉,台中縣市,新竹苗栗雲林等地方,有部分鄰里長還沒發送公投投票單,行政院說,公務員刻意隱藏公文,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這一張是總統大選通知單,這一張是公民投票,今年320,選民就要帶著這2張通知單去行使公民權力,只是行政院說他們接獲檢舉,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台中縣市和雲林縣,有部分村里長沒有發給民眾公投通知單。

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︰「不發或扣發或漏發投票通知單的話,涉及到違法刑法第138條,也就是公務員隱匿公文書的相關規定,依這個規定,最高可以處5年有期徒刑。」

實地走訪這些縣市,雲林縣,已經從上個星期開始陸續發送,但苗栗縣民眾卻是週二晚上才收到。苗栗民眾︰「怎麼沒有接到(公投通知單),這麼奇怪,他講這2天會送到,就沒有看到、沒看到,昨天晚上大概是很晚了,我太太去上班6點多才回來,回來的時候她就收起來放在那邊。」

新竹市民進黨部主委鄭宏輝︰「有民眾反應,他們在鄰長或里幹事發送通知單的時候,有誘導他們不要去公民投票這種情況。」

由於傳出沒發公投通知單的縣市,剛好都是泛藍執政縣市,因此民進黨新竹縣黨部人員就前往縣選委會,質疑背後的動機是要抵制公投,不過像是台中縣的選務單位就表示,最近選務工作繁重,所以可能在作業上晚了一點,但絕沒有違法。新竹市選委會主委陳清和︰「選舉人的名冊裡面有,即使他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,我們還是准予投票啊。」

台中縣政府戶政課長洪雍哲︰「投票通知單是在投票日前2日送達民眾手中,所以是在今天17日,24時之前送到民眾的手上就可以了。」

行政院揚言祭出重罰,如果真是為了政治理念要趁職務之便抵制公投,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,那實在是划不來。

#公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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