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李前總統委託律師要領興票案中,宋楚瑜提存的2億4千8百萬元,國民黨表示,如果李前總統真的領出這筆錢,卻不還給國民黨,就要告他侵占,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則是跟記者感慨的說,如果四年前李前總統提領這筆錢,就可以證明他的清白,那他現在就不會只是一個黨主席。
四年前,興票案吵得火熱,親民黨主席宋楚瑜,被控侵占黨產,要還錢卻沒人肯收,只好把2億4千8百多萬,委託律師提存到台北地方法院,這筆錢在法院躺了4年,李前總統突然要提領,國民黨有話要說。
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:「李登輝先生領了錢,如果沒有交回國民黨的話,表示他就有侵占的可能性。」
親民黨主席則是感慨的向記者談到,如果4年前,李前總統就提領這筆錢,早就可以還他清白,那他現在就不會只是一個黨主席,但面對鏡頭,親民黨人都不願多談。親民黨發言人黃義交:「我不知道他的行動是什麼,所以我無從評論起。」
辦提存,就是要還錢,不過當時律師在辦的時候,寫明受領人必須是有中國國民黨主席身分的李登輝,所以卸任黨主席的李前總統沒資格領,沒有他當主席的國民黨,也不能領,宋楚瑜當然更不能在拿回來,依法10年沒人提領這筆錢,就要歸還國庫。
代宋楚瑜辦提存的律師黃東熊:「當時也沒有想到說李登輝那麼早就下台,那麼早就不當國民黨主席,不過我也有想到說,如果他不當主席領不到的話,對國庫也很好。」
算一算,提存期限是民國99年,除非李前總統或國民黨另外提出民事訴訟,否則到時候,就可以為國庫帶來意外的進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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