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場官司,藍營一開始就以公投合法性、槍擊事件,還有大選前啟動國安機制提出質疑,不過綠營也不甘勢弱,馬上對藍營只提出的「半邊驗票」,只驗陳呂得票的方式,根本是拖延驗票時效的訴訟技巧。
藍綠交鋒有攻有守,第一階段,藍營律師一口氣提出三點,依選罷法17和24條規定,總統選舉不能和公投同一天舉行。
第二點,319槍擊當天,民眾擔心總統安危,既然陳水扁傷勢穩定,應該在第一時間公布影像,安定民心,結果是遲到晚上10點,明顯影響選情。還有,違法啟動國安機制,讓軍警人員無法行使憲法所賦予人民的投票權。
這時,綠營律師回應,國親要求只驗1號半邊票和交出工作名冊,違反陳水扁當初答應的同意全面驗票。否則就讓驗票回歸法律面,原告需提出証據,証明有問題的票,不能光靠沒有証據的檢舉電話。
第二階段,藍營姜志俊再提出選罷法104條規定,「當選人票數不實,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之虞」,所以應該驗1號半邊票。綠營再反駁,你的意思就是承認1號陳水扁當選?雙方在文字上打轉,但藍營執意這麼做,綠營律師顧立雄發飆。扁呂律師團發言人顧立雄:「驗票結果是求取社會安定,而不是驗票結果引起社會更大動盪,你如果不驗2號票的話,你可以想像社會的動盪有多難平息。」
連宋律師團律師姜志俊:「他說把政治動盪歸我們(藍營)是不公平說法,因為大家都希望透過法律,人民以理性和平態度,對法律上的規定,儘快讓事實釐清。」
再談到驗票費用,藍營認為這是全國性議題,非一般民事訴訟,所以應由國庫支出,綠營反駁,既然由藍營提出,應該就由原告付費,雙方辯論,就驗票範圍、費用或方式,都沒有交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