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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營府前5千人集會 4/10准申請

記者 賴麗櫻 鄭光達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4/03 11:10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台北市中正一分局,前天駁回國親4月份,在凱達格蘭大道以及228紀念公園的集會申請,國親陣營並不死心,改由台北市黨部副主委,再提出4月10號集會申請。同一時間,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也已經送出申請表,但因為「路權使用」的附件,已經讓藍營搶先一步,所以綠營暫時無法集會。

327大遊行時,嚴重影響交通和安寧,留下不良記錄,所以當國民黨的杜建德再提出集會申請被駁回,轉個彎,換成副主委林武俊申請,只有4月10日這天過關。

北市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王嘉衡:「我們審酌公平性、比例性原則,以及各項參考因素,4月10號可以准予舉行。」

所謂的包月式個案審理,以藍營為例,申請了4月和5月份的周六、日。

3號、4號2天,未在集會六、日前提出,所以不准許只有10號過關。至於11號,因為相差一天同質性高,影響到交通和休閒、居家安寧,也不行。17號之後到5月底,都因為妨害公共利益和違反公平原則,不准通過。

至於綠營不甘示弱提出申請集會,3號、4號因為沒有在6天前提出,不准許。10號這天藍營己經捷足先登,11號之後到5月底不過關,被駁回的理由除了都是違反公平比例原則,最重要是路權被藍營搶先一步。

北市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王嘉衡:「不予許可的理由,其中5月20號以前,是因為沒有取得集會處所(路權)同意書。」

事實上,不管藍綠想申請集會,除了申請書正本,再附上負責人代理人糾察隊名冊,以及場地使用書就可以,如果集會地點是道路,就向養工處申請,如果是大型公園,就向公園路燈管理處申請,這麼一來,轄區的中正一分局,有沒有壓力。

北市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王嘉衡:「目前為止沒有受到來自哪一方面的壓力,像是上級長官、上級機關的壓力,到目前沒有,在以後也不會有。」

申請結果如果不服,收到通知兩天內可向台北市警察局申覆,只是到目前為止,4月17號之後的周六、日,藍綠雙方都還沒有一方得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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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集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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