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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親再告選舉無效 狀告中選會違法

記者 賀乙舜 王維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4/05 18:18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上週五高院首度開庭審理當選無效訴訟,國親律師下午再度向高院遞狀控告選舉無效,中選會正式成為被告。國親提出3大訴求,包括公投綁大選、中選會選務違法等,高院在接到訴狀後也立即分案受理。

繼當選無效之訴,國親下午正式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無效之訴,狀告中選會疏失違法。

選舉無效有3大訴求,首先根據公投法17條,防禦性公投不得與全國大選共同舉行,公投綁大選違法。國親委任律師李復甸:「公投法規定事項包括不能夠跟全國性大選共同舉行,然而事實上,選務機關辦理時,是公投大選同時辦理。」

同時,國親認為在槍擊案發及啟動國安機制時,選務機關應主動,宣布暫停選舉,認為中選會處置並不公正。國親委任律師黃國鐘:「整個選舉過程,都只有公投議題,經濟、社會安全、教育都沒有得到深入討論,槍擊事件和國安機制發生之後,有很多無法無天的行為 ,選舉委員會卻沒有做適當處理。」

國親指控,選務機關辦理大選過程違法,表示有具體事證,能證明全國投開票所開票過程有瑕疵,要求查對選舉名冊。

高院隨即分案,為了讓律師分工、專心打官司,選舉無效訴訟的律師和當選無效並無重疊。不過兩起訴訟,首要目標是全面司法驗票,藍綠雙方,最快本週進行協商,討論具體範圍和方案。

#選舉無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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