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地檢署在指揮偵辦一起毒品走私案時,意外查出彰化警分局刑警王樺呈和毒販往來密切,懷疑他涉嫌販賣毒品,經過2個月的跟監,3號將他拘提到案,並且向法院聲押獲准。
彰化市警分局刑警王樺呈涉嫌和中部地區的毒販長期合作,從大陸走私海洛因牟取暴利,遭苗栗地檢署查案時意外發現,再經過2個月的監控和監聽,檢方認為王樺呈涉案程度相當的深,於是將他拘提到案,聲請羈押獲准。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傳宗:「這警員跟販毒集團有共同販賣毒品的犯罪嫌疑,也是外界質疑說,該名警員是否為臥底的警員,可是目前檢察官掌握的狀況,及資料上面並無顯示這樣的情形。」
黃樺呈遭羈押的消息傳回彰化警分局,同事和長官都相當意外都說他做事認真,不太可能會扯上販毒。黃樺呈同事:「這個同事說起很認真,可是瑣事也很多。」彰化警分局副分局長陳朝清:「透過這個王偵察員破了一個類似的土製炸彈案,會不會因為這樣跟線民間有一些的誤解和問題,產生了偵辦單位的一些疑竇。」
王樺呈有3名子女,妻子幾年前過世,還要扶養母親,是不是因為經濟壓力才和毒販共謀,檢方還要進一步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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