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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議賄選17人有罪定讞 將補選


發佈時間:2004/04/22 18:1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高雄市議長賄選案,判決定讞,總共17名議員有罪,將喪失議員資格,依照地方自治法法規定,遭解職議員超過總人數十分之三,高市議會確定將補選。

二審法官宣判,高雄市議會議長賄選案,七議員有罪,分別判6個月到2年10個月不等徒刑。高雄高分院法官吳水木:「曹明輝、許崑源、朱文慶、張清泉、陳乃靜、黃添財、陳漢昇,妨礙投票一案宣判。」

這是賄選案發一年多來,法院第三波判決,前兩次十名議員有罪被解職,今天增加7個,總共17人將喪失議員資格,依法將要補選。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王光照:「超過14位就要辦理補選,目前已經有17位。」高雄市議會秘書長徐隆盛:「必須補選的議員名單,我們會報給行政院,解除職務,至於補選相關事宜,由行政院轉中選會辦理。」

議會氣氛低迷,只見未涉案的議員兩三個討論即將在26日開會的相關議題,被判有罪的議員紛紛躲避不見人影,高雄市議會議員44席,現在只剩下27人,未來將補選17席,高雄市五選區四區要選,創下司法史上前所未見的紀錄。



#賄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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