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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審敗訴定讞 新新聞砲轟判決違法

記者 秦綾謙 翁士杰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4/29 18:33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三審定讞敗訴,新新聞非常震怒,無法相信、更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,社長王健壯抨擊最高法院判決違法,重話砲轟法官沒有新聞常識。新新聞強調,已經竭盡所能做到查證責任,但是法院該傳的人沒有傳,該查的沒有查,所以決定盡快提出再審以及釋憲,堅決捍衛新聞自由。

新新聞雜誌社社長王健壯:「對新新聞來說,這是沉痛的一天,對台灣新聞自由來說,這更是新聞自由蒙塵的一天。」

三審敗訴定讞,新新聞雜誌除了沉重,有更多不服,尤其對於法官說他們沒有盡到查證責任,社長王健壯重砲反擊。

新新聞雜誌社社長王健壯:「除了楊照那一通電話之外,我們的記者也訪問到總統夫人,訪問到當事人蕭美琴,並且再訪問蔡明華、就是當時呂秀蓮的發言人,更重要的是,我們的記者當時也採訪到總統辦公室的幕僚曾昭明,新新聞可以說已經竭盡所能做到所有的查證的責任,但最高法院卻認為我們沒有盡到查證的責任,最高法院的法官顯然是對新聞實務,不只是台灣的新聞實務,全世界的新聞實務毫無了解,毫無常識。」

新新聞敗訴,首先必須面對的就是得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廣告,回復呂副總統名譽,而這樣的方式,新新聞無法接受。

新新聞雜誌社社長王健壯:「刊登所謂的道歉聲明,卻不僅是財務上的懲罰制裁而已,而且更重要的是,對人民良心自由的制裁,司法以國家公權力的手段強制剝奪人民不言論、不說話的自由,而使人民被迫要違背自己的良心自由,去承認一個他沒有犯過的錯誤,去自我懲罰去自我認罪,這種回覆名譽的方式,顯然違憲。」

另外,最高法院沒有針對本案的關鍵證人,也就是當時的總統府幕僚曾昭明進行傳喚調查,而且還隻字未提,相當不可思議。新新聞雜誌社社長王健壯:「曾昭明是本案的關鍵性證人,但是二審法院卻對曾昭明應傳喚而未傳喚,應調查而未調查,三審的最高法院更是對曾昭明這一個關鍵證人的部分隻字未提,這是審判上一個嚴重的違法。」

至於總編輯楊照,面對這場自稱是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官司敗訴,楊照淡淡的說,爭取言論自由,真的是一條漫長的路。新新聞雜誌社總編輯楊照:「爭取言論自由是一個非常非常長遠的過程,政治人物絕對不會主動繳械,他不會主動讓所有的人去看到他真正在幹什麼。」

整場記者會,新新聞週刊社長王健壯連續說了好幾次法官沒有新聞常識,這樣的不滿與不服,新新聞決定提出再審之訴,並向大法官提出釋憲,堅決捍衛新聞自由到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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