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總統大選藍綠陣營打的激烈,在競選經費上也比2000年時高出許多,根據兩陣營向中選會申報的資料顯示,扁呂配共支出12億2千多萬,連宋配的競選經費是8億1千多萬,比選罷法規定的4億元競選金額上限,高出許多,但是礙於法令沒有罰則,中選會主委黃石城說,超出的部分不罰。
一場總統大選下來,藍綠陣營到底花了多少錢?根據扁呂陣營跟中選會報告的資料顯示,民進黨這次大選支出5億4千萬在廣告上,其次是動員支持者出席的造勢晚會所需的費用,也就是集會類的支出共花了4億6千萬元,總計民進黨在這場大選中,共花了12億2千多萬。
至於連宋陣營則向中選會報告,他們花了8億多打選戰,其中廣告就佔了7億5千萬,只是兩陣營單單一項宣傳類支出,就超過了選罷法規定的競選經費最高金額4億元,罰不罰?黃石城的回答很直接。記者:「超過的部分怎麼辦?」中選會主委黃石城:「不罰,因為法律沒有規定,以後就依照政治獻金法來處理。」
選罷法中對於競選經費的上限,只有原則的規定,而沒有罰責,所以即使藍綠陣營的選舉支出高出了規定好幾倍,也無法可罰,而藍綠陣營跟中選會報告的選舉經費數字跟實際支出差了多少,是就看雙方如何誠實面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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