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有一位農民向國有財產局承租一塊土地,每年租金只有12元,以往國有財產局都會派員收費,今年起改成郵政劃撥,沒想到這位農民拿著寄來的劃撥單前往郵局卻被拒絕,原來劃撥最低金額必須在15元以上,讓他傷透腦筋。
農民陳金罩拿著國有財產局寄發的劃撥單,上面印的金額數目是12元整,可是當他拿著12元和劃撥單給郵局櫃檯卻被拒絕,原來劃撥的最低金額必須要15元。農民陳金罩:「我說我15元給你,你幫我處理,他說不行。」記者:「為什麼?」農民陳金罩:「他說還要寫申請書,這麼麻煩他怎們敢跟你收,為了這3塊錢,他不敢啦!」
陳金罩10年前向國有財產局租了一塊土地耕作,1年的租金只有12元,往年都是財產局派專人收錢,今年改成郵政劃撥,否則就必須到台中國有財產局繳款,住在彰化的陳金罩選擇劃撥,可是金額不夠。郵局二林支局經理洪宗義:「存款少於15塊的,他應該要更正,要強制繳2期,繳2期也沒有多少錢,20幾塊而已啊!」
礙於電腦設定,郵局想通融也沒辦法,看來為了這3塊錢,陳金罩必須花更多的時間和金錢親自跑一趟台中國有財產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