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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麗島冤獄90天 范巽綠獲賠36萬

記者 洪麗萍 黃建國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5/21 18:27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25年前,教育部政務次長范巽綠因為美麗島事件被捕羈押90天,最後不起訴獲釋放,范巽綠去年向台北地院聲請冤獄賠償後,審理後判准賠償36萬元,讓范巽綠成為冤獄賠償法申請冤賠最高層級政府官員。

前2天,教育部政務次長范巽綠就收到法院裁決書,對於25年前的冤獄往事,范巽綠淡淡的說,代表當時的國家的確做錯事!教育部次長范巽綠:「其實證明說當時的國家政府做錯了,確實讓無辜的人在監獄裡待了90天,所以就國家的立場,進行這樣的賠償,他用一個什麼代價的一天4千元,我想這都已經不重要了。」

民國68年,范巽綠28歲,在雜誌社工作,當時她因為照顧聯繫美麗島事件遭到逮捕的人士家屬,以涉嫌叛亂羈押,范巽綠說,當時她已經做好心理準備,不過入獄這件事,她最對不起的就是家人。范巽綠:「我所付出來的一些失去的自由的時間,和很多人相比是非常的短,雖然我的家裡,我的父親因為中風對我是一種傷痛。」

當時經過3個月,因為罪證不足,獲不起訴處分,范巽綠才被釋放。范巽綠的先生張富忠也是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之一,當年坐了4年牢,依戒嚴時代不當審判補償法,獲賠220萬,去年張富忠幫范巽綠申請,法官審理後認為范遭羈押90天,每日以4千元折算,合計應賠償36萬元。

#美麗島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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