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國中女生,參加美容美髮比賽得獎,她特別打扮一番,帶了耳環去領獎,學校認為不倫不類,記大過處分,市議員議會提出質詢,市長胡志強也認為似乎太過嚴厲了。
台中市一名國中三年級女生,代表學校參加美容美髮比賽得到優等獎,頒獎當天,她特別打扮了一下,校長覺得破壞學校形象。中市國中校長黃榮太︰「穿著學校的制服,只有她帶著耳環,這樣在形象上會不會受到影響,我想會在學校名譽受到影響。」
因此頒獎隔天,學校發出通知這名學生穿校服戴耳環,記大過一次,這名學生家長氣得跑到學校破口大罵,還找議員投訴。中市議員陳淑華︰「家長的反應是說,老師在學生的面前講一些說,我不要給你畢業證書,我只要給你結業證書。」
議員覺得這名女學生得的是美容美髮優等獎,打扮一下戴個耳環有什麼不好,但校長看法不同。中市國中校長黃榮太︰「勸導也不聽,那怎麼辦呢,兩條路一個就是放棄不要管,一個是說還要繼續管,所以就給她記過處分,記過處分的目的,它是一個過程,後面我們學校的制度,不管你記什麼過,都要銷過。」
校長強調,現在的教育制度,國中生就算記一百個大過,也不會被退學,因此他們才發展出一套這種將功贖過的教育方法,不過胡志強市長知道之後也覺得學校似乎太過嚴厲,將請教育局再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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