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六腳鄉地下爆竹工廠爆炸事件,造成6人死亡,行政院長游錫堃指示消防署,要求嘉義縣消防局提出懲處名單,而爆竹工廠負責人,應該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是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:「院長特別提到,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3條的規定,非法製造爆竹煙火者,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併科3百萬以下罰金,游院長希望國人不要以身試法。」
有鑒於地下爆竹工廠,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威脅,行政院長游錫堃指示消防署,要求嘉義縣消防局針對這次爆炸事件,提出懲處名單,游院長希望各地消防局,能徹底落實取締地下爆竹工廠,也希望業者不要以身試法,危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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