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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獨家〉火警3秒定生死! 滅火器過期危險


發佈時間:2011/03/10 19:02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乾式滅火器一般來說,使用期限大約3年,3年後因為藥劑可能變質或凝結,效果變差,所以必須更換,但是並沒有明文規定3年一定要換,不過消防局針對人潮密集程度,區分甲級或是乙級等場所,像是車站、醫院、飯店等甲級場所,每半年就要檢查一次,以免過期的滅火器,對公共安全造成影響。

過期的乾粉滅火器,倒底還有沒有滅火功能,我們實際測試看看。雖然還是可以勉強噴出乾粉,但壓力不足滅火力道也根本不夠。看看有效期限內的滅火器,拔掉插銷按下握把,乾粉強而有力往前噴,這樣滅火效果才100分。消防器材業者胡志平:「第一個它的壓力已經掉下來,第二個外面也沒有貼換藥卡,不過這個還能使用,但並沒有完全滅火效果。」

其實按照規定,像是賣場、醫院這樣的場所,每半年就要檢查消防設備一次,被找到過期滅火器的台北車站停車場,每年也得安檢一次。一般來說,業者要找合格的設備師檢查設備,將報告交給轄區消防隊,如果在限期時間內,沒有改善缺失,就得面臨最高3萬的罰金,而且還可以連續罰。胡志平:「(檢查)有沒有失壓、有沒有過磅,檢查瓶身有沒有鏽蝕、有沒有穿孔,第三看看有沒有重量。」

正常滅火器每3年就得更換一次,只要滅火器瓶身沒有受損,把受潮、結塊的乾粉換掉,重新加壓,貼上換藥卡,都可再使用,火警發生時,原本3秒就可撲滅的火,使用過期滅火器卻不能滅火,台北車站不作更換,危險也跟著來。


#滅火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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