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中山分局破獲一家專做男同志的應召站,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後,法官最後裁定「無罪不罰」,原因是法官認為性交易是男和女才算性交易,男人和男人的性交易,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沒有規範。
男同志應召站的吳姓負責人就住在中山北路巷子內,經營應召站無罪,他是低調回應。男同志應召站吳姓負責人:「關你什麼事?你不要打擾我。」
做賊的喊抓賊,隱身民宅掩人耳目,鄰居看見都是清一色男人出入。鄰居:「這裡的管區警察有來。」記者:「長得怎樣?」鄰居:「胖胖的。」鄰居:「有看到一兩位,都是男的。」
「南勇士」同志應召站有大學生、軍官、士官兼差,人數最多有18人,各別扮演0號和1號,經營長達2年後才被查獲,移送簡易庭,最後是無罪不罰。
為何不罰?法官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,意圖賣淫營利指的是男性和女性性器官結合的才算,但男人和男人性交找不到法條,業者成功鑽成法律漏洞,無法可罰;也因此散布小廣告,吸引男客上門性交易。
此例一出,同樣是賣淫,只罰妓女卻不罰男娼,成了社會的變相,社會風氣恐怕將更加敗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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