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有個何先生因為竊盜案沒有出庭作證,被法院罰鍰3500元,這位何先生拒繳罰款,法院竟聲請拍賣他的房子,結果他唯一的房子以97萬元的低價賣出,讓何姓司機相當不服氣。
何姓司機的房子位於桃園平鎮這棟大樓,屋齡看來不老舊,10年前以300萬左右買來,但今天卻被法院以97萬元拍賣,原因是屋主拒絕出庭作證,又拒繳3500元的罰款。何先生:「他罰我3500時候,我心裡不服,但是他說要拍賣我房子,完全沒通知我。」
何姓司機說,事情源於一個包他計程車的客人被指控涉嫌竊盜,法院傳他作證,他第一次出庭後,接著二次分別因為收到傳票已過期以及身體不舒服,而沒到庭。沒多久,竊案被告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,而他卻由於沒出庭被罰3500,為此法院拘提過他關了4個小時,現在連唯一的房子貸款還沒繳完,法院就廉價賣了,他實在氣不過。何先生:「心裡蠻不服的,不要說3500,我100塊都不還!」
要錢的不只法院,還有因為房子拍賣被迫搬家的房客。記者:「房東他欠你多少錢?」何先生的房客:「兩個月押金而已。」記者:「兩個月是多少?」房客:「1萬4而已啊!」
只是法院能要回3500元嗎?因為房子抵押房貸,銀行可優先取得債款,結果法院還是白忙一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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