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人丟了東西可能希望趕快找回來,不過這回可能失主寧願警察別找他,怎麼說呢?高雄警方逮捕2名竊賊,找不到被害人身分證件,只有一台數位相機可能有失主照片,沒想到一開機,看到的都是失主的自拍裸照,這真是讓警方好尷尬。
派出所變成皮包展場,有牛皮製的,有珠珠鑲的,還有名牌皮夾和亮片零錢袋,這些東西應該是女孩子的,卻從2名男子家裡搜出來。
嫌犯否認桌上的皮包是偷的,不過又說不出來源,警方也頭痛,因為找不到什麼身分證件可以通知被害人指認,正苦惱時,有了線索,就是這台數位相機,也是贓物之一,只要看裡面的照片,一定可以找到相機主人,不過一開機,挖挖挖,該不該公佈呢?
記憶卡存的都是自拍照,真尷尬,警方公佈照片找被害人,只是不知道失主是不是寧可萬把塊相機丟了算了,「賣擱找我了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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